开窗洗澡律师认为不违法 但要考虑周围居民感受
商报讯 “这种女孩子就是没什么文化的,这种人的素质有待提高。”“偷拍人家洗澡,阿明的行为不要违法了!”近日,本报报道的“后埔不少姑娘开窗洗澡”事件,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。而新浪、网易、奇虎等门户网站以及新快报等国内媒体,均转载了这篇报道。
博友“幽雅的猪”:别大惊小怪的,别见了裸体就眼发绿。她们是在自己的房间裸,怎么又盖上“伤风化”的大帽子了。
网友“留言”:阿明偷拍人家洗澡,他的行为不要违法了!
Q友“风中飞”:我是个大男人,我洗澡都会关窗拉窗帘,这些姑娘怎么就这么不要脸呢?我实在想不明白!哎,社会风气会被这些人弄坏的。
Q友“天天在玩”:如果情窦初开的小男生看到了她们洗澡,或者经常看到,肯定会对小男生的观念造成影响,甚至引起他们的犯罪欲望。
Q友“手扶拖拉机”:好像她们的行为不违法吧?法律没有规定姑娘洗澡要关窗吧?但我想,房东、居委会等,应该尽到提醒的责任,实在不雅观啊!
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:女子在卫生间内(即非公共场所)洗澡,特别是洗澡过程中又是敞开窗户,虽然有其不妥之处,但并不违法。但女子在放松自己的同时,应该要考虑到周围居民的感受,更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,一旦自己的隐私被不法人员所利用,那么将会对其自身造成损失。